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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福马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2万吨针状焦生产线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1年09月28日 17:52 阅读:5489 来源:盘北经济开发区 编辑:盘北经济开发区 收藏本文

盘州福马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97417.27万元,在盘州市鸡场坪镇(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鸡场坪工业园区内)本歹村4组与5组之间空地,进行年产12万吨针状焦生产线工程项目(一期)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盘州福马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针状焦生产线工程项目(一期)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进行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主要包括一条30万吨/年焦油加工和一条4万吨/年针状焦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储罐区、焦油加工车间、针状焦原料预处理车间、针状焦延迟焦化车间、针状焦煅烧车间、锅炉房、产品库房、办公区、辅助设施等。其中焦油加工生产线主要产品为年产1500吨轻油、年产4500吨脱酚酚油、年产30000吨工业奈、年产18000吨洗油、年产37500吨蒽油、年产82500吨改质沥青、年产3000吨粗酚、年产115887吨软沥青(全部供针状焦车间使用),针状焦生产线主要产品为年产40000吨针状焦,另外有副产品焦化洗油(年产5900吨)、焦化重油(年产20200吨)、焦化过程气(年产2933,全部作为30t/h蒸汽锅炉燃气使用)、粘结剂沥青(年产25400吨)、蒽油(年产8800吨)产生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气经环保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作为冷却循环水和冷焦水系统补水使用,不会对周边地表水造成影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不外排;各种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对厂区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三、建设项目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物

项目储罐区有机废气、焦油加工生产区废气和污水处理装置废气由焦油加工系统焚烧炉焚烧处置,由于该焚烧炉接收污水处理站含硫有机废气,因此该焚烧炉采取高效低氮燃烧器后,产生的烟气再经SDS脱硫装置脱硫处理,其脱硫效率90%以上,最后经一根高30m排气囱排放。另外针状焦生产线原料预处理装置不凝气废气和延迟焦化工段不凝气集中收集后送针状焦生产系统焚烧炉焚烧处理,该焚烧炉采用高效低氮燃烧器后,产生的烟气由一根高30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拟建的焦油加工车间焚烧炉和针状焦系统焚烧炉外排的烟气中的污染物均可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有机废气排放口和工艺加热炉标准;本项目各工艺加热炉均安装一台高效低氮燃烧器,燃料使用焦炉煤气,最终排放的烟气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工艺加热炉标准后由各自的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也加热外排的废气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项目导热油炉和30t/h的蒸汽锅炉也均安装高效低氮燃烧器,并且30t/h的蒸汽锅炉烟气在经过SDS脱硫系统处理后,导热油炉和蒸汽锅炉最后排放的烟气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最后由各自一根25m的排气筒排放;煅烧回转窑烟气采取沉降室沉降后进入余热锅炉,在进余热锅炉前的高温烟道段设置SNCR脱硝装置,之后再经SCR脱硝、省煤器换热后,温度降至180℃以下,再经布袋除尘、SDS脱硫后由一根高60m的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回转窑烟气可达到(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其中NOx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标准;项目煅烧车间破碎、筛分、斗提等在室内进行,皮带为密闭输送同时在物料上下料口等产尘点设置密闭吸风罩,将排尘点废气集中引出后,再通过各自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除尘后尾气中粉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1-1996)表2二级标准限制要求;另外冷却筒废气经过多管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各污染物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1-1996)表2二级标准最后和其他含尘尾气一并由一根高40m的煅后排气筒排放。厂区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80%)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排放浓度限值,最后由专用油烟管道排放。

2水污染物

本项目厂区新建1套废水处理装置,位于拟建厂区地势最低的南侧,设计处理能力均为23m3/h。本工程废水为不同生产工艺段产生,根据污染物浓度的高低和组成差异,采取不同处理工艺。主要分为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和蒸发结晶(MVR)系统。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冷却用水标准,作为厂区冷却循环水系统和冷焦水系统补水使用,不外排。所以项目的正常运行对白龙洞河的影响较小。

3、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等。危废主要包括危废HW08HW11HW13HW49HW50等,其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酚钠盐属于HW49其他废物,本项目将该酚钠盐返回焦油加工酚钠分解装置利用,气体危废均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一般固废包括除尘装置收集的焦粉、脱硫渣和废树脂等,其中焦粉收集后作返回煅烧工段使用,不外排,脱硫废渣可外售建材厂作建筑材料,软水站产生的废树脂交由其生产厂家回收处置,不外排。职工生活垃圾收集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规范堆存。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物料泵、风机、压滤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降噪和厂区绿化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按本评价要求的环保措施配套完善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由项目建成后的污染影响不会改变现有环境质量功能和水平,并可做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所以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实施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公众可通过本公告附件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查阅;也可到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本项目周围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个人和单位、关心本项目建设的个人和单位、有关专家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主要事项:①公众对本项目及本项目选址所持的态度;②公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对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态度;③提出你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本项目采用发放公众意见征询表和网络征求意见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网络公众意见征询表可通过本公告附件下载填写。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或者直接写信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意见,也可将意见发至邮箱simon0649@163.com

 

建设单位名称:盘州福马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329286500

联系人:武瑞萍

地址:盘州市鸡场坪镇(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鸡场坪工业园区内)本歹村4组与5组之间空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20219月28日~202110月7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个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团体)